人肉搜尋主角懸紅求清白
被指推懷孕女友落樓梯 近3萬網民圍攻
http://news.mingpao.com/20091108/gaa1.htm【明報專訊】正當政府就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諮詢,建議將網上惡意使用他人資料列作刑事罪行之際,網上再發生匪夷所思的集體欺凌事件。
有女網民在討論區留言聲稱和21歲城大學生阿軒相戀後懷上對方骨肉,但被拋棄及推落樓梯導致小產。在沒有任何證據下,網民發動「人肉搜尋」,把阿軒的電話號碼、照片、住址,甚至上課時間表等個人資料搜尋出來,更在facebook開設群組圍攻,4日來有逾2.8萬人加入。堅稱指控是虛構的阿軒連日不敢上學,每日收到逾200個來電騷擾後已報警求助,其父母則「懸紅」10萬元找尋「受害少女」現身。
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檢討諮詢期將於本月底結束,有律師指出,現時法例無法規管網上惡意使用他人資料,不過,修例後,網民今次的行為將屬犯法。有互聯網業界人士擔心類似個案不斷發生,將成為政府收緊言論自由的藉口(見另稿)。
事件始於上周二(11月3日),多個網上討論區有人轉貼文章,內容由一名聲稱是「中五女生」的人所寫,自認在網上認識阿軒後相戀並發生關係,懷孕後男方卻離她而去;其後她到男方寓所外等候時被他推下樓梯小產,文中透露了阿軒的全名。
不久,有留言自稱認識阿軒並批評他的品格,亦有自稱是阿軒前度女友的網民指他無禮貌、見異思遷;有自稱為阿軒大學同學的網民說他借錢不還;而更誇張的是有自稱「援交女」的網友聲稱阿軒曾召妓但拒用避孕套及付款。
聲討阿軒的facebook群組在上周二晚上設立,有網民把阿軒的電話、地址、電郵地址、博客等張貼出來,甚至找到他在大學的上課時間表。截至昨晚11時,群組參加者逾28,000人,遠超早前大熱的「曾蔭權不代表我」群組的約9000人;阿軒的名字日前更成為雅虎搜尋器頭5位熱門字眼。
不敢上學 日接200來電 「生不如死」
阿軒昨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,上周二下午發現成為網上故事主角,「初時睇篇文,都覺得個男仔咁衰,睇到最後竟然見到自己個名」。連日來,阿軒被網民未審先判,他把手機調校至「無聲」狀態,每日收到逾200個來電,一半匿名,「有人粗口怒罵;有人就扮BB聲說話:『爸爸做乜唔要我?』」阿軒不少照片亦被人找出來「改圖」嘲笑。
阿軒聽說同學間也流言眾多,多日來不能入睡,極度困擾,「真係生不如死」。過去三天,阿軒不敢上學,上周二已即時報警,其後並向私隱專員公署求助。
阿軒堅稱,除了他的個人資料屬實之外,所有網上故事都是虛構,「例如有人話我欠他錢,事實上我根本不認識他」。他表示,早前和女友分手,懷疑被惡意中傷,曾致電對方詰問,對方回應稱:「你自己同警察講。」
父母懸賞10萬元尋「受害少女」
「如果我推人落樓梯,當然係傷人罪」,他為表清白,表示若真有其事,願被警方拘捕。早前有人致電阿軒家中「玩電話」,他的父母亦知道此事並感到憤怒,昨在網上「懸紅」10萬元尋找「女事主」,呼籲她向警方報警及現身對質。
阿軒說,報案時警方着他暫時保持沉默,以免發布消息者修改資料,因此一直沒有回應批評,直至前晚收到電台節目邀請才決心作出回應。警方發言人說,11月3日下午接獲阿軒報案,案件暫列作「電話滋擾」處理,私隱專員公署則不評論個別案件。
城大犯罪學課程主任黃成榮表示,事件中沒有任何證據證實阿軒犯法甚至事件曾否發生,但網民照單全收,反映網民沒有求證習慣,令網上世界成謠言溫牀。他指出,網絡欺凌是新式罪行,特點為不易求證、傳播速度快、精神傷害大,學術界仍未研究出阻止機制,但一般建議受害者應主動澄清事件,努力公開言論抗衡,令更多人明白真相。
律師涂謹申表示,現時沒有法例可以追究這種行為,但受害者應盡速要求有關網站刪除涉及個人私隱的資料。
明報記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