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僅13歲的女童為偷嘗禁果,網上四處結識男網友鬼混,事後不單撰寫「情慾日記」,又向堂姊和女教師「自爆」性經歷,4名男子先後因此惹上官非,其中一人早前承認兩項非禮罪,昨被判社會服務令 240小時。
區域法院 暫委法官林嘉欣 判刑稱,若非知悉受害女童X的態度,法庭會毫不猶豫把無業被告關家豪(28歲)送進監牢,但強調雖然X出於自願,法庭有責任保護未成年兒童,絕不容許被告所為,批評他明知對方未成年仍討便宜,但基於其報告正面,過往無犯案紀錄,遂只判社會服務令;被告聞判仰天興嘆。
寫情慾日記 向老師述性經歷
林官又謂,縱然辯方指被告沒有企圖掩飾所作所為,即時認罪,免卻女童出庭作供的尷尬,而女童亦沒受創傷,對事件無悔,仍樂於在互聯網四出尋找性伴,還與人分享其他性經歷,法官看過其日記後只能對此表示遺憾,但從法律上女童無力保護自己,不能視女童自願與被告發生親密舉動,寄語被告日後汲取教訓,好自為之,否則如有再犯,大有機會將他判監。
摸胸部私處 另3人惹官非
案情透露,就讀中一的X去年4月在網上認識被告,其間向關透露自己只有13 歲。不久兩人相約見面,被告在深水埗海麗商場的梯間親吻她和撫摸其胸部,直至保安把他們趕走,兩人轉往海麗村某座27 樓的後樓梯,兩人繼續親吻,被告期間大肆非禮X的胸部和私處,再要求X為他「按摩」下體直至射精。X一個月後向中學女教師和表姊詳述性經歷,警方接報後把被告拘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