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綜合報道)
(星島日報 報道)患有抑鬱症 的失業青年在網上討論區發布炸毀特首官邸及殺人非禮的狂言,早前承認四項作出有違公德罪名,裁判官昨判刑時同情被告從小沒有得到親生父母愛錫,又指被告自我形象低落,認為自己無論「沖咖啡」、投資或賭波也失敗,甚至自殺亦無人理會,為了令被告改善自身,判處他接受十八個月住宿式的感化令 ,期間須接受精神心理治療。
記者:周凱盈
一名在網上失言的青年昨於屯門 裁判法院判刑。二十四歲的被告陳永良曾於連鎖咖啡店工作,其感化及社會服務令 報告均建議他接受強制治療或禁閉式訓練,另感化官曾家訪,發現被告從沒有服用醫生處方的藥丸。
官指自我形象低落
裁判官郭偉健判刑時指,被告自小被同學欺負而自我形象低落,因暗瘡困擾認為自己樣貌不好看,加上無論「沖咖啡」、投資或賭波也失敗,導致他不敢與人交往接觸,即使他在互聯網自稱要自殺亦無人理會。被告由養父母養大,沒有得到親生父母的愛護令人同情,但被告已失業兩年,養父母仍照顧其起居飲食,年屆六十一歲的養父更替他償還欠債,反觀被告則「後生細仔咩都唔做」。
郭官續指,言論自由有界限,即使被告沒有企圖把信息內容實行,其訊息足以令人憎惡,其中有關非禮強姦的訊息,令人認為強姦並非嚴重罪行,行為猥瑣粗鄙,而殺人的訊息則予人「為咗錢咩都做」的感覺,在揚言「炸曾蔭權 間屋」的訊息中,不論被告是否藐視特首,基於每個人都應該擁有安樂窩,其說法令人不安,案件嚴重性足以判監禁。
沉迷上網恐與社會脫節
郭官認為,監禁未能解決被告心理精神問題,遂判處被告十八個月感化令,期間要接受住宿式訓練和心理治療,並勸勉被告勿放棄自己,告誡他若單是透過互聯網認識看不見的朋友,將永遠與社會脫節。
他被控於去年十二月七日下午,在公共圖書館以網名「活著多好」登入高登討論區,於一小時內張貼四項信息,包括「強姦學生妹無咁易俾人捉?」、「我爛命一條,一萬蚊幫你殺一個人」、「我想整個炸彈炸曾蔭權間屋,要咩材料?」及「我係粗框眼鏡色魔,非禮女個感覺真爽」,訊息引起網民熱烈討論,警方其後根據IP地址拘捕被告。案件編號:屯門刑事七八三──二○一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