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屯門 17歲媽媽涉嫌殺嬰案昨日提堂,被告賴彩螢被指因未有即時照顧她於住所內誕下的初生男嬰,令男嬰死亡。就讀中五的被告因下體留血需留院而缺席提堂,控方指她昨日或今日可出院,申請押後案件至明日才帶她上法庭,獲裁判官批准。
家中產子沒照顧
於元朗一間中學就讀的被告,被控殺嬰罪名,控罪指她於3月31日在屯門山景村景富樓寓所內,故意沒有照顧她的嬰兒,導致他死亡。控罪詳情又提及被告當時因未從分娩後的影響中完全復元,導致精神不平衡。
控方指被告昨日仍留醫屯門醫院 ,要求出院後繼續還押警方看管。
據悉,被告與交往年多的同齡男友珠胎暗結,事發當日凌晨在家中自行誕下男嬰後,以毛巾包裹他後放入袋中,帶往元朗一時租酒店見男友商討對策,其間被告下體流血不止,只好報警,被告送院後沒有大礙,但男嬰不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