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23歲女子與網友玩虛擬性愛(cyber sex),卻不防被拍下裸照,一年來疑被威迫性交多次,而犯案者早有前科,今年中曾被判囚,緩刑期間再度犯案。另一14歲女童玩網絡遊戲時結識24歲侍應,亦疑被其非禮及強姦4次,疑犯同樣以發布裸照來威脅她繼續關係。兩名男子分別被控以威脅方式促致性交罪名及非禮、強姦和刑事恐嚇罪名提堂。
涉在cyber sex過程中拍下女網友裸照、逼對方性交的26歲被告梁漢寶,任職會計文員,月入9000元。控罪指出,梁漢寶於今年1月某日,威嚇女子X會在其工作地點和網上發布其裸照,令X在旺角 砵蘭街368號耀中大廈的百佳 酒店內與他發生性行為。控方昨申請案件毋須答辯,押後至明年1月18日,待警方進一步調查,包括化驗梁某的電腦、沙發和坐墊。
控方指出,梁於網上結識X後,兩人曾玩cyber sex,其間梁拍下X的裸照。今年1月他發手機短訊予X要求見面及性交,X起初亦同意,但他於今年3、5、6及10月四度再要求性交,否則便會發布X的裸照,X遂不情願下就範。本月梁食髓知味,X決定報警。
辯方昨日指出,警方在梁的手機和電腦中均未有起出任何X的裸照,警誡下亦未有承認犯案,反指兩人是男女朋友關係,這次是被X誣告。但控方指出,被告其實早有前科,今年6月就以同類手法,以裸照恐嚇一名曾進行cyber sex的內地女網友見面性交,女網友惶恐下來港報警,梁於該案承認刑事恐嚇罪名,被判囚4個月,緩刑兩年。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聞言即拒絕讓他保釋外出。
稱教功課約見 網友涉姦14歲女生
另一宗強姦兼以裸照恐嚇案的被告為24歲侍應歐永傑,他被控於今年8月至9月間,兩度非禮及兩度強姦一名14歲、在網絡遊戲中認識的女童。控方指出,歐永傑結識女童後,於今年8月21和24日相約女童到他位於元朗的家中,打算教她做功課,但見面後卻非禮她,又要女童為他口交。女童9月兩訪其家,再被他強姦。11月女童欲與歐某斷絕關係,但歐某卻指擁有其裸照,逼她繼續見面,女童在壓力下向母親和盤托出揭發案件。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非禮和強姦女童,但未有恐嚇她。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提堂。
【案件編號:KCCC6173/09及TWCC3641/09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