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正展開修訂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的公眾諮詢,但諮詢文件沒有跟進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因應雅虎師濤案所提出、要求把互聯網規約地址(IP address,下稱IP位址)列為個人資料的建議。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說,2005年收到有人就師濤案投訴後,已建議檢討法例,雖然政府拒絕跟進,但他希望市民對此反映意見。
內地記者04年「泄密」 IP泄身分被捕
師濤案發生於04年,內地記者師濤通過雅虎香港,把涉及媒體應如何處理六四 事件15周年的政府文件發放給海外網站,當時中國國安局要求雅虎香港提供該用戶的IP位址,確認師濤身分後,控告他泄露國家機密罪。民主黨 主席何俊仁 05年向公署投訴,公署調查後,裁定IP位址並非個人資料,但要求檢討法例。
吳斌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,因應師濤案,公署建議政府研究是否IP位址納入個人資料,他稱,雖然IP位址只代表一部電腦,若IP位址加上某些資料,這種新資料組合,足以證明個人身分,便應受法例管制。他舉例,電話號碼加上個人名字既然是個人資料,IP位址加上電郵地址,就容易讓人辨識身分。
現時資料使用者在本港或從本港控制資料處理,即使所有資料處理過程都在境外亦受規管,師濤案令公署留意到漏洞,就是當個人資料是在本港以外處理,有關資料應否受本港法例保障?吳斌認為應研究這個問題。
說服政府列入修例諮詢文件
吳斌亦透露與政府就諮詢文件角力的內情。他指出,政府最初拒絕把不予跟進的建議納入諮詢文件,待公署「出手」後才就範。他說﹕「我向他們說,你就算現時不會跟進,可否放落去(諮詢文件)呢?若不放落去,就由我自己提出來,向公眾交代,結果我們說服了政府。」
他強調:「只要(建議)放在諮詢文件上,就算(政府)不願意跟進,市民都可以反映看法。」何俊仁和公民黨 湯家驊 均認為,當局不應因建議具爭議,便不予跟進。香港互聯網協會長莫乃光更質疑,政府拒絕跟進是因為事件涉及內地政府。